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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高寒
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上半年山东省金融统计数据。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资本项目管理处处长向珂介绍,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政策是外汇局出台的重要的便利化改革之一,最初在个别地区试点,2014年6月推广至全国。2019年3月,为积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将此项改革政策再次进行改善优化。在服务实体经济、统筹资金使用、有效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下,通过简政放权、简便手续、简化流程等政策红利,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内部跨境资金运营效率,更好支持总部经济发展。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是指在有股权关联关系的跨国公司成员企业之间,实施一揽子的外汇便利化政策,实现集团内部境内外资金的统筹调剂和使用。具体来看,主要有六项便利化政策内容:一是实行外债和境外放款“一次性登记”。企业根据融资意愿和意向,在外汇局登记一个总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可随借随还随用,不再每次往返外汇局,大幅减少企业脚底成本。二是实行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企业在进行资本金、外债等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供证明材料,通过支付命令函即可要求银行办理,大大缩减了支付时间。三是企业可用委托贷款的方式,实现集团内企业之间的资金融通。四是企业可在境内开立外币账户和人民币账户,且不限账户个数。五是经常项下的资金实行集中收付和轧差结算,减少结算成本。六是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由选择结算和合作银行,没有家数限制。
向珂介绍,目前外汇局山东省分局实行便民绿色通道服务,跨国公司申请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备案流程比较简单,企业集团需授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1家境内成员企业作为主办企业,由主办企业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外汇局按照规定,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企业即可获得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资格。
申请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跨国公司需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具备真实的业务需求、完善的跨境资金管理架构和内控制度,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超过1亿美元,境内成员企业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A类,近三年无重大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等。截至目前,全省有87家跨国公司开展此业务,实现跨境收支资金规模474亿美元。
202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又推出了跨国公司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目前山东省内有2家试点企业。
自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政策实施以来,外汇局山东省分局始终坚持“外汇为民”理念,致力于政策的落地和取得实效。通过“一对一”辅导方式,帮助企业了解政策、运用政策、享受政策红利,促进全省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该政策受到企业和银行的欢迎。一方面,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跨境投融资效率。另一方面,进一步改善了营商环境,切实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向珂表示,下一步,外汇局山东省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努力服务好全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